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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与合作社
作者:总编室     文章来源:(一九四八年九月)     更新时间:2009/9/17

中国的人民解放战争,在战胜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以后,除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以外,必须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现在人民解放战争虽然还没有在全中国胜利,但是已经在一万万六千万人口的地区胜利了,在这里,必须立即从事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

  我们在现在及将来在全国胜利以后,应该怎样来建设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呢?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帮助之下由人民大众组织起来的合作社,在新民主主义的整个体系中应该有何种地位,起着何种作用呢?又我们应该怎样来组织人民大众的合作社呢?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问题。

  在人民解放战争胜利以后,我们要实行土地改革,把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所有,以消灭封建主义。要没收官僚资本归国家所有,以消灭官僚资本主义。在完成这些革命的任务以后,我们就在旧中国的废墟上来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经济。这种新民主主义经济的社会构成应该如下:一、国家经济。它在整个社会经济构成中,特别在今天的解放区,虽然还只占着不大的部分,但它是领导的成分。它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手中的经济武器。我们要使其依照新民主主义的正确路线,而不是依照官僚资本主义或旧民主主义的错误路线首先得到发展。

  二、由广大的小生产者及广大的消费者在国家领导之下组织起来的合作社经济。这是国家经济的极广大而可靠的同盟军。这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用以帮助、领导和逐步改造广大小生产者的主要工具。我们要用一切可能的和适当的方法使其依照新民主主义的路线获得发展,并使其在社会经济构成中有极广泛而强固的地位。

  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及其他被允许设立的外国私人经济机关。这种经济,一方面在目前整个国民经济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它的适当的发展,对于国民经济也是有利的;但是,在另一方面,它又处在和国家经济与合作经济竞争的地位,它的发展方向是要走旧资本主义道路的。在私人经济中,还有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极大的投机商业资本,他们还要进行各种商业投机。因此,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一方面,应该采取严厉的办法禁止一切公私机关及个人囤积居奇、买空卖空的投机行为,同时,允许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帮助那些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之发展。在它发展的过程中,国家经济与合作社经济,又须逐步地适当地和它进行一种和平的经济竞争。

  这就是今天的解放区及将来的新中国的经济构成。某些偏僻地区的自然经济情况,就不去说它了。

  以上是按社会经济的性质来区分的。这种性质,是由无产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来决定的。

  如果按经济的社会分工来说,则可以区分如下:一、大的工业与大运输业和广大的小手工业与小规模的运输业。大工业与大运输业的主要部分是操在国家与合作社手中,只有一部分或一小部分为私人资本家所经营,但广大的小手工业与小规模的运输业,则为独立的小生产者及私人资本所经营。这种小手工业及小规模的运输业,在国民经济中还处于重要的地位。

  二、极广大的个体的小农业。由国家与合作社经营的农业,只占极小的部分。这些个体的小农业是可以逐步地走向集体经营的方向的。

  三、国家经营、合作社经营与私人经营的大商业和广大的私人经营的小商业及小贩。对外贸易与银行,则操在国家手中。在建设的初期,还存在破坏性的旧式的投机商业,私人经济亦在基本上带有投机性,某些国家商业及合作社在没有整顿以前,亦有利用其资金进行投机者。

  总而言之,中国还是一个小生产占极大优势的国家,还是一个农业国。在这样的国家中,千千万万的分散的独立小生产者,是经过一种商业关系把他们联系起来,并使他们与大工业联系起来,构成国家和社会的经济整体。这样的经济体系,与工业发达的国家比较起来,其内部的联系和结构,自然要松懈得多。但它既然是有细密的社会分工,既然是要依靠商业关系来把整个社会和国家的经济联结成为整体,那末,商业就在这种经济体系中占有极端重要的地位,足以决定小生产者的命运。因为小的商品生产者远离市场,不能不经过和依靠商人出卖自己所生产的商品,并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商业的社会任务,就是分配各种各样的生产品。很明显,这种任务,如果是由无产阶级领导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机关及合作社进行,又如果它们是执行坚定的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方针和路线,不利用小生产者及消费者的弱点去剥削他们,而决心去为全心全意服务,决心去促进这些小生产的发展,并逐步地引导这些小生产向着集体方向发展,以改造他们,那末,这些小生产就能发展,并能与整个国家经济配合,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向新民主主义的方向发展。相反,如果这种任务是由普通商人来进行,特别是由投机商人来进行,他们就要利用小生产者及消费者的弱点,甚至还要利用国家机关的弱点,去追逐无限制的利润,无限制地剥削小生产者和消费者以至损害国家利益,那末,这些小生产就不能发展,就要破产,并将使整个国民经济亦不得不受他们操纵,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就无法进行。这样两种不同性质的商业──国家与合作社的新民主主义商业及私人资本主义的投机的商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起的这样两种不同的作用,其对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影响,是必须清楚了解的。

  现在革命还没有在全国胜利,解放区的工商业受到很大的破坏。因此,目前在解放区,不独是要发展国家的与合作社的工商业,就是私人资本主义的正当工商业也要发展;不独是要发展私人的正当工业,就是私人的正当商业,也还需要有适当的发展。只有投机商业,不论这种投机商业行为是由任何私人或任何国家机关与合作社机关所进行的,都必须严格禁止。但是,这些发展必须是有轻有重,有大有小,而不能是平等看待及平均发展的。在这里,特别对于私人资本主义商业的发展,值得注意。

  目前解放区的经济,以及革命胜利后最初一个时期的全国经济,是有不少弱点的。除开前面所说的小商品经济而外,还有:(一)物资缺乏;(二)物价高涨,不稳定,有时波动;(三)健全而广泛的合作社的系统还未建立起来,我们的经济机关经验缺乏;(四)旧的投机商人和投机商业资本还大量存在,商业利润大,而工农业利润小,私人资本不愿投资工农业,并还有某些顾虑。由于这些弱点,商业投机事业就是在我们解放区,也是很容易发生和发展的。私人资本主义的正当商业,也很容易转而进行投机,而且投入商业中的资本愈大,就愈要发展商业投机。

  我们目前反对商业投机,与一切商业投机分子斗争,是建设与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中十分重要的课题。我们必须制服投机商人及摧毁一切投机商业,否则,战争就要受到妨碍,新民主主义的建设就不能成功,人民生计就要受到损失,生产就不能发展。因此,我们在帮助私人商业时,必须十分谨慎,必须保障这种帮助不是助长投机事业,而是发展有益于国计民生的正当营业时,才能帮助,所谓允许机关从事商业经营,也只能允许在合作社系统内进行正当的商业经营,决不能允许其从事投机事业。而反对商业投机,除开采用行政上的办法而外,还必须采用经济上的办法,否则商业投机不独禁止不了,还将投机商业所操纵。

  而这种经济上的办法,除开严密地组织国家商业而外,最重要的是在广大范围内组织合作社经济。合作社是消灭投机商业,保障新民主主义经济胜利前进的最重要的工具。

  这就是在新民主主义国家制度下合作社的第一个历史任务和第一个历史作用。

  除此以外,我们还必须了解的,就是在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制度下,在国民经济中还存在着占有相当比重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这种经济,在以后还要发展,而且这种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也还是必要的,有益的,不是可怕的。至于广大的小生产,则更加需要发展,但在这小生产中,是不断地、自发地、大量地产生着资本主义成份。很明显的可以看到,这些资本主义成分,即使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也必然要与国家经济及合作社经济发生竞争。

  这种竞争,愈到后来就愈加激烈,并将继续很长的时期。
这就是在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官僚资本主义的的统治以后,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社会中的基本的和主要的矛盾,虽然它在旧社会中早就存在。这就是新民主主义与旧民主主义或旧资本主义的矛盾,就是资产阶级和富农与无产阶级及其他劳动人民的矛盾。在这个矛盾上所发生的竞争,首先就在经济上表现出来,那末,这种竞争,首先是和平的经济竞争,到底谁胜谁负呢?这是要看将来的发展情况才能决定的。

  很明显,如果我们没有清醒的头脑,我们犯“左”的或者右的错误,我们不善于经营管理经济,不善于在经济上和别人进行和平竟争,那我们就会要失败,无产阶级对于国家的领导权就要被推翻。反之,如果我们有清醒的头脑,执行正确的政策,紧紧地团结了小生产者及其他劳动人民在自己周围并跟随自己前进,善于经营管理经济,善于在经济上和别人进行和平竞争,那我们就能胜利,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就能一直发展下去。因为我们对于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投机资本可以采取措施加以禁止,而对于旧式的资本主义成分则不能这样,必须在和平的合法的经济竞争中证明了新民主主义制度优于旧资本主义制度之时,旧资本主义才会让位于新民主主义。在这种经济上的和平竞争中,合作社也是一个最重要的工具。这就是合作社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下的第二个历史任务和历史作用。

  此外,合作社还有组织小生产,以提高小生产的生产力,在将来,则在极广大的范围内改造小生产成为大生产的历史任务。毛泽东主席在《组织起来》、《论合作社》等讲演中,说明了这种历史任务与历史作用,喻为在肃清封建制度的第一个革命后的第二个革命。

  与投机资本斗争,与旧资本主义成分斗争,并组织小生产最后在极广大范围内彻底改造小生产成为大生产,这就是合作社在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制度下的客观历史作用与历史任务。

  在我们明了上述各种问题之后,就可以了解:我们今天发展社会的商业,主要地应该是发展国家商业与合作社商业,而不应该去大量地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的商业,特别不应该去帮助投机商业的发展。就是说,应该由国家商业及合作社商业在极广大的范围内去执行普通商人的社会分配任务,从而保护小生产者与其他劳动人民的利益,并促进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又由于国家商业不能在极广大的范围内进行,所以必须在极广大的范围内建立合作社商业,以便国家商业与合作社商业实行一种恰当的分工,然后结合起来,去消灭当前社会上的投机商业,并准备好在将来与旧资本主义社会成分实行经济竞争。在这种合作社的商业系统广泛地建立起来之后,也就能够在极广大的范围内帮助小生产组织起来,促进生产合作社的发展。

  试想,如果我们在极广大的范围内,将来在全中国,不建立健全的合作社系统,不建立合作社的商业系统,那我们是否能够和投机商人斗争呢?是否能够与旧资本主义成分斗争呢?那是不能进行这种斗争并获得胜利的。因为在这种斗争中,合作社,特别是合作社的商业,是起着决定作用的。

  为了要了解合作社在这种斗争中的决定作用,我们不妨分析一下无产阶级与其他劳动人民在这种斗争中的有利条件与不利条件。

  有利条件:

  一、无产阶级的团结及其先锋队──共产党的高度的政治觉悟,以及无产阶级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长期斗争中就早已巩固起来的对于新民主主义国家的领导权。

  二、在土地革命[7]中巩固起来的农民与无产阶级的团结,以及无产阶级经过国家形式对于农民忠诚而有效的帮助、教育和领导。

  三、大的工业、矿山、运输业和银行、对外贸易等国家的经济命脉,掌握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手中。国家并可经过合作社这一个伟大的经济系统,把千千万万的小生产者和其他劳动人民组织起来,站在自己方面。

  四、国际无产阶级对于中国无产阶级的有力援助。

  这些,就是中国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在与投机资本及旧资本主义成分竞争中的有利条件。

  不利条件:

  一、中国的大工业还很少,特别是重工业基础还很弱,国家手中的生产品远不能供给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大量的生产品,特别是能供给市场的商品,还操在私人资本家、富农及小生产者手中。这就造成商业投机及旧资本主义成分发展的有利条件。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情况,必须大地发展中国的工业,但要发展中国的工业,特别是建立中国重工业的基础,还须经过长时期的极大的努力,还须付出世界上最大的工业投资,这一笔大资金的筹集,就要克服许多困难。

  二、在社会上,存在着极为广大的小生产者,这些小生产具有极大的社会势力,他们的向背可以决定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败,但他们是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经常动摇的一个阶级,并在他们中间不断地、自发地、大量地产生资本主义成分。对于他们,无产阶级必须是不怕麻烦不怕困难地实行十分谨慎的政策,并须善于在适当的时机向他们作适当的让步,以便在长时期内帮助、教育和组织他们,使他们跟随无产阶级逐步地前进。

  三、中国的无产阶级和共产党,暂时还缺少管理国家、管理经济的经验,还不善于和投机商人及旧资本主义成分作经济上的竞争,而投机商人和资产阶级在这方面则有更多的经验。无产阶级与共产党要取得这种科学的管理经验,还须经过长时期的努力学习。

  四、国际资产阶级对于中国的影响。

  这些,就是中国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在与投机资本及旧资本主义成分竞争中的不利条件。

  根据上述这些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来看,中国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要在这种竞争中取得胜利,虽然是完全可能的,但还有许多困难。

  根据上述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我们就可以知道:无产阶级与共产党要取得这种胜利,就必须继续巩固与加强自己对于国家的领导权,就必须迅速学会管理经济的一切知识,就必须吸引农民及其他一切小生产者站在自己方面,并用一切方法去帮助、教育与组织他们,就必须尽量争取国外的援助。很明显,如果我们共产党──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能够实现这些必须的要求,又能够建立自己党内严格的纪律并实行正确的政策,不犯大的错误,那末,就一定能够在将来取得这种胜利。这些,就正是中国共产党、中国的无产阶级与其他劳动人民在建设新中国的最初时期所应该努力的方向。在这些必须实现的要求中,一个最重要最有决定性又最难实现的要求,就是中国无产阶级与共产党如何去帮助、教育与组织中国最大多数的农民及其他小生产者,使他们紧紧地跟随自己前进。合作社则是实现这一个困难任务的最重要的办法。

  合作社这一个组织形式,是无产阶级及其所领导的国家去帮助、教育、组织与改造千千万万的小生产者最主要的形式。可以说,如果没有合作社,如果不把合作社办好,因而使全国极大多数的劳动人民获得极大的利益,并取得他们有力的支持和拥护,如果不把全国极大多数(如果不是全体的话)的小生产者都组织到各种各样的合作社中,那末,无产阶级和共产党就无法系统地去领导、组织与改造千千万万的散漫的小生产者,他们就有可能被投机资本及旧资本主义成分吸引过去或处于投机资本及旧资本主义成分的控制之下,而成为旧资本主义的后备军。果真如此,新民主主义的建设就要失败。因此,合作社办理得好坏,对于新民主主义国家建设的成败,是起着决定作用的。因此,当着我们说到解放区的经济建设,说到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建设时,不论在现在及将来,我们都不能不十分重视合作社。

  所谓合作社,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形式,但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由小生产者组织起来的生产合作社:二是由一切劳动人民组织起来的消费合作社。从目前解放区的情形,以及在革命胜利后全中国的情形来看,由于中国工业的落后,在革命胜利后进行经济建设的最初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广大的范围内组织消费合作社是极端重要的。这就是说,必须在广大范围内去组织合作社的商业,以便和国家商业结合起来去执行商品社会中普通商人的分配任务。

  解放区许多同志不注重组织合作社商业的观点是不对的。

  为了在广大范围内组织合作社的商业,使小生产者及其他劳动人民避免投机商人的剥削与操纵,并促进小生产者的生产合作,根据解放区目前的情况,应依照下列各项办法去组织合作社:第一,首先应该由上而下然后由下而上地去组织合作社[8]及改造现有的合作社。各解放区应首先建立合作总社,再在各省及各区党委所辖地区及各县、各市、各区建立省社、县社、市社、区社,最后到各村与各工厂、机关、学校、街道去建立基层的合作社,并征求社员。所有这些合作社必须遵守总社颁布的统一的章程进行组织及营业,否则,即不得加入合作社联合社,并不得使用合作社这个名称。社员个人与工作人员亦必须遵守章程,否则应受到处分或开除出社。过去已经组织的合作社,亦必须依照总社章程改组和改变营业方式,否则,亦不得加入合作社联合社,并须取消合作社这个名称。

  第二,这种合作社的首要任务,是供给社员所需要的生产资料(例如工具、原料)与生活资料(例如粮食、煤炭、布匹、油、盐),推销社员所生产的商品(例如农民的粮食、棉花,手工业者的成品)。它唯一的任务就是在经济上为社员服务。在它有力量时还可雇请工人办理各种工厂、作坊,制造社员所需要的货物,建立运输事业及其他事业,办理社员的储蓄、借贷及兴建水利、房屋,办理医药、澡堂等。为了统一地有秩序地办理这些复杂的业务,这种合作社的内部应该实行必要的严密的分工,以便分头经理各种业务。

  第三,这种合作社在营业中必须与国家商业机关或生产机关直接订立交易合同,并酌量与私人资本家直接订立交易合同,同时与小生产者(大多是社员)直接订立交易合同。

  它直接从国家商业机关及资本家和小生产者那里购买社员群众所需要的各种货物,经过运输,分配到一切社员所需要的地方,出卖给社员。同时收集社员所生产的原料,经过集中或再经过运输,出卖给国家的商业机关,以供国家工厂的消耗,或供出口,或出卖给从事手工业的社员,或出卖给资本家以供消耗。它必须和生产者或国家商业机关直接定货交易,在全国的或地方的范围内,实行统一的经营,或在统一的指挥之下分头经营,以便在广大的范围内,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担负社会分配和运输的任务,来为社员服务。由于它进行这种广大范围的营业,它就使社员免除投机商人的剥削,就可使社员从合作社比较廉价地买到所需要的东西,就可使社员比较高价地出卖自己所生产的商品而不受投机商人操纵、剥削的影响。而这就是合作社的商业为社员服务的唯一目的。因此,合作社的这种营业,决不能和投机商人以至普通商人一样,贱买高卖,以盈利为目的。它如果以盈利为目的,就与商人无异,就失去合作社经营商品的任何价值,并增加市场的投机性,害处极大。且因它不如投机商人善于经营,必致失败。这是过去许多合作社失败的基本原因。因为合作社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向社员高买贱卖为目的,它就可以而且应该不分红利给社员。在外国,有些消费合作社按社员消费量来分红利的制度,在我们解放区一般不适用。入社股金应该不高,而且应该一律。多入股金,当作储蓄给以利息。[9]第四,合作社对社员必须做到高买贱卖,这是合作社存在并得以发展的基矗合作社的办事人员必须尽一切努力尽量显著地做到这点。它是否可以做到这点呢?可以做到。

其条件如下:(一)因为它从生产者及国家商业机关直接定货又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其中本有一定的利润。它只除去成本及运费等出卖,可不计算利润。(二)它有固定的社员作主顾,可免滞销等损失,又可不要广告及装潢等费用。(三)它有雄厚的资金,全区全国的统一组织,商情消息灵通,营业和组织可以大大地合理化。(四)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及国家经济机关在资金、税收、运输、定货及其他许多方面给以经常的帮助及优先权。因此,只要它是善于经营的,它就可以在显著的标准上对社员做到贱卖高买。即它的货物显著地以低于市价卖给社员,在收买社员生产成品时,又能比普通商人出价高。即使由于合作社的竞争使市价压低,合作社价格与市价不能有显著差额,但这就使社员、非社员和国家得到很大利益,投机商人就不能操纵市价。

  第五,这种合作社只应该供给社员货物,并在必要时对于某些缺少的货物,实行社员间的平均配给。因为它要实行贱卖,货物价格较市价为低,故它只可卖给社员,不可卖给非社员。如以同等价格卖给非社员,则社员反倒可能买不到某些缺少的货。又因它不以盈利为目的。故亦不必以高价卖给非社员。如高价卖给非社员,则在许多方面计算困难,必致营业紊乱。还因它的货物较市价低,为使低价的货物不流入投机商人手中及黑市,必须限制每一个社员购买货物的数量,并发给社员购物证,登记其所限制购买的货物,在社员间实行某些货物的平均配给制。由于加入合作社可以买到较便宜的必需品,可以买到难于买到的必需品(例如国家矿山的煤,在不足时,除供给工厂外,只配给合作社推销给人民,不配给私商推销,煤的消费者就只能从合作社买到烧煤),可以毫不费力又不吃亏地出卖自己生产的商品,那末小生产者,全体劳动人民及其家庭,都会要加入这种合作社的。因为他如果不加入,他就不能得到这一切利益。就在这个基础上,合作社可以把极大多数的小生产者和其他劳动人民巩固地组织起来。

  第六,这种合作社的组织,在基层应有定期的社员大会,在区、县、市、省以至全国应有定期的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由代表大会选举各级合作社的委员会,由各级委员会任命合作社的经理及其他主要办事人员,由经理总理业务,并可雇请其他的办事人及雇请工人。在合作社的社员大会、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及委员会整个组织体系中,应实行严格的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上级组织不独是可以决定下级合作社的经营方针和制度,批准和修改下级的经营计划,干涉其定价,审查其帐目,而且在上级认为下级经营错误时,可以停止其营业,解散其组织,重新加以组织。必须制定这种合作社统一的详细的章程,除开明确规定它的任务、经营业务的方针、范围及有关社员、组织系统等条款以外,还必须规定合作社内部严格的制度及严格的纪律。这种章程必须经政府批准,并由政府制定关于合作社的法律,严格保障这种章程的实行,同时规定国家税收、经济、运输等机关及银行对于合作社的优待,并严格保护合作社的财产,由各级人民法院审判那些侵犯合作社财产及贪污有据的罪犯,令其赔偿。

  在合作社的各级领导机关及工厂中,必须建立共产党的组织,并在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及委员会中建立健全的党组。为使我们党能够供给合作社这一个庞大组织的健全的骨干,党应征调一大批有能力的干部,给以足够的训练,然后介绍他们到合作社去工作。为此目的,各解放区应即创办合作社讲习所。须知没有这样一大批在思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在理论上看得清新民主主义前途及达到此前途所必须经过之具体道路的,在业务上完全懂得合作社经营方法的骨干,要为几千万几万万社员办好合作社,那是不可能的。党应该鼓励从事合作社工作的干部,把自己的工作作为终身的职业和事业来进行。

  第七,没有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对于合作社经常的有力的帮助和领导,合作社的上述任务是不能完成的。国家必须用一切正当的办法去帮助和领导合作社。

  这种帮助和领导,就是:(一)规定合作社在政治上、社会上的合法地位,并使合作社有权派遣代表参加各级政府机关。(二)国家银行给合作社以大量的贷款,并在贷款的利息上给以优待。国家并可创设专门对合作社进行存放款项及其他业务的合作银行,去扶助和指导合作社。(三)国家经济机关委托合作社在有利条件下办理各种业务,并在合作社组织健全后,使合作社与国家商店进行适当的分工,把目前由贸易局及国家工厂所负担的一部分零售和收购的业务,分给合作社去做。这样,既可使国家商业机关及生产机关减少许多烦杂的业务,以便集中力量于生产及进出口贸易和主要物资在大范围内及整批的调剂,又可使合作社有专门的社会职责与业务范围,并使合作社能够发展。否则,国家商店与合作社就会发生竞争,造成市场的无政府状态,使商人得利。国家生产机关应从国家商店获得原料,并将生产成品交给国家商店推销,而不应自己组织推销,否则,国家生产机关与国家商业机关及合作社亦将发生竞争,造成无政府状态,且不能专门致力生产。目前解放区市场上的无政府状态,大半是由于各个国家的、部门的经济机关及合作社彼此之间没有正确的组和分工所造成的。这种情况必须迅速改变。(四)国家经济机关与合作社订立交换货物的合同时,给合作社以适当的优待及优先权。(五)国家运输机关及税收机关给合作社以适当的优待及优先权。国家对合作社的上述各种帮助,应该定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政策和国家制度之一,以保障这种帮助的经常和可靠。经过这种帮助,国家就能在方针、路线上领导合作社,并使合作社所犯的某些错误,在国家机关的要求之下切实改正。否则,它就不能与国家机关打交道。

  国家为了实现对合作社的这种经常帮助和领导,可在政府中设立管理合作社事务的部门。

  实行以上七项办法,正规的全面的合作社及合作社的商业是可能办好的。

  如果能够依照上述办法把合作社的商业组织好,如果能够把社会上最大多数的小生产者及其他劳动人民组织到这种合作社中来,那末,这种合作社在整个新民主主义的国民经济中将发生什么巨大的影响呢?

  第一,这样的合作社,把国家机关与千千万万的小生产者及其他劳动人民在经济上联结起来,成为这种联系的桥梁。它是我们党及新民主主义国家联系广大群众的最重要的桥梁之一。我们党和国家经过这个桥梁,就可以经常探知人民的要求并经常去帮助、教育和领导他们。在新民主主义制度下,合作社可以成为一个广大的共产主义的学校。

  第二,这样的合作社,可以在广大的范围内代替私人商业资本的社会作用,排斥了投机商人。由于它是采取为社员服务的方针,采取高买贱卖的方针,就使最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在广大范围内免除了投机商人的剥削,就使它在国家机关的领导之下和旧资本主义成分站在竞争的地位,这就使千千万万的小生产者及其他劳动人民站在国家一方面,和国家经济结合,共同和投机商人及旧资本主义成分竞争。这就无限地增强了国家经济竞争的力量,就可使投机商人及旧资本主义成分不能操纵市场,任意抬高或压低物价,以图厚利。就可稳定物价,就能使旧社会的大量商业资本,流向合法的生产事业,促进生产的发展。同时,这种合作社保护了广大小生产者的利益,也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因此,这样的合作社,是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经济的投机商人及旧资本主义成分进行和平竞争时一个组织好了的伟大的和可靠的经济同盟军。没有这个同盟军,或者不把这个可能的同盟军组织好,国家经济在竞争中是不可避免地要失败的。

  第三,这样的合作社,可能把千千万万的散漫的小生产者及其他劳动人民的需要与生产的商品大体地计算出来,因而就能够帮助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经济增加计划性,避免或减少盲目性。否则,对这些小生产是很难计划的。

  第四,这样的合作社,在战时及国家经济困难时,可以帮助国家实行配给制及帮助国家和人民解决许多困难问题。

  这些,就是合作社的商业所能发生的作用及其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帮助。国家在许多方面去帮助合作社,反转过来,合作社又在各方面帮助了国家。这样,就可能保障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按照无产阶级所指导的有利于全国人民的路线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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