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缅怀少奇 > 其他著作
其他著作
 
东北的插犋换工和富农问题
作者:总编室     文章来源:(一九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更新时间:2009/9/17

东北土改后农村经济开始向上发展了。有三匹马一副犁一挂大车的农民,不是富农,而是中农。在东北,现在这种农户大概不会超过农民的百分之十。其中真正富农所占的比例,必然更少。

  这种有三马一犁一车的较为富裕的农户,在数年之后,可能与应该发展到百分之八十,其中有百分之十的富农,其余百分之二十的农户,是没有车马的贫农。

  现在东北,应该使这种中农得到大量的发展。

  今天东北的变工互助是建筑在破产、贫苦的个体经济基础上的,这是一个不好的基矗据说东北在百分之七十的农户参加了互助。变工互助之所以能有这样多,就是因为个体经济的破产,农民不得不变工。将来的发展,个体经济都能独立的生产,变工互助势必要缩校农民发展生产有了三匹马,还是可以变工的,也可以单干。也唯有发展有三匹马的农户,还参加变工时,才真正是自愿了。

  现在有百分之七十的农户参加变工互助,将来会缩校这是好现象,证明经济发展了,农民成为中农的更多了,他能够单干了,这也是应有的现象。百分之七十的农户有了三匹马,将来才好搞集体农庄。因此现在既要宣传与说明变工互助的好处,但又要允许他单干。

  现在的变工互助能否发展为将来的集体农庄?

  我认为是不可能的。这是两个不同的阶段,要防止急性玻正因为是两个阶段,所以不能混为一谈,转变的早了,是不对的。六届五中全会[44]的时候,把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混为一谈,犯了“左”倾机会主义的错误。

  集体农庄是要使用机器从事大规模生产,它否定了个体经济。例如在一个村庄中建立集体农庄,只应建立一个,若建立两个,开始也可能有,但必然有许多困难,很难办。

  苏联在开始实行集体化的时候,曾有百分之三十的农民不肯加入,但为了集体的大规模机器生产,对不愿加入的农民,可以把他的地调剂到农庄的边沿上去。因此,在实行集体化时,个体生产在全国说是可能的,在一个村的集体农庄之中,则不能不加入。而且那时,大家都用机器生产,他却硬要单干也是不会有的。

  由个体生产到集体农庄,审一个生产方式上的革命,没有机器工具的集体农庄是巩固不了的。苏联开始集体化也没有机器,但是在国家计划生产之下,各农庄已定了货,一二年内机器工具一定会来,因此集体农庄也能巩固了。

  如无此种条件,只有马和犁,坚持几年也是不可能的。

  我们现在的变工互助,供销合作社,具有培育农民的集体观念的作用,将来加上机器工具的条件,才能够领导实行集体农庄。

  什么叫做剥削?

  现在还必须有剥削,还要欢迎剥削,工人在要求资本家剥削,不剥削就不能生活。今年关里大批难民到东北去,关外的富农能剥削他,他就会谢天谢地。过去每年有一百多万劳动力到东北去,若富农不剥削便不能生活。

  富农雇人多,买了马,不要限制他,现在要让他发展,没有坏处,这不是自流。将来我们对富农有办法,让他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将来再予以限制,三五年之后再予以限制,用国家颁布劳动法,把雇农组织起来,提高雇农的待遇,征土地税,多累进一些,多加公粮等办法,予以限制。

  但事实上那时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是很少的,雇农不会多,国家还要大量动员农民到工厂去做工人,斯大林曾经写过信,请求集体农庄动员农民到工厂去。

  因此现在限制单干是过早的,现在能够单干是很好的,也不可认为反单干的农民便是集体主义,因为他还无力单干,是不能去单干的贫农。

  这不是自流,现在让多流出一些富农来也很好。

  什么才是放任自流呢?

  雇工,单干,应该放任自流,让农民都有三匹马一副犁就很好。对于不让雇工、不让单干的,不能放任,对于去干涉有三匹马的,不能放任。

  党员成为富农其党籍怎么办?

  这个问题提得过早了。有剥削也还是可以做社会主义者的,圣西门[45]是一个资本家,但他也是一个社会主义者,虽然当时是空想的。假如今天东北有个资本家要照圣西门的办法去做,那么他可能办成功,而不会垮台。

  现在是私有制社会。党员生产发家了,要交公也交不出去,国家也不会要他的油房要他的马,不得已他只好暂时私有,如果他现在发展了生产,将来在实行集体化时,又能交公,这种富农党员,也是好党员。但是,一般的,不会都这样。

  即使东北将来有一万个富农党员也不可怕,因为过几年,东北可能会有一百万党员,这一万人若都不好,被开除也不要紧,而且,在一万人中可能会有五千是愿意留在党内的。

  因此现在的农民党员,是可以单干的。我们的党规党法上允许党员单干而且也允许雇人,认为党员便不能有剥削,是一种教条主义的思想。但能单干与应该单干是两回事,我们允许党员单干,并不是我们鼓励他们去单干。 

·
·
缅怀少奇
 
·
·
·
·
·
·
·
·
活动·晚会·画展
·

怀念文章 | 怀念诗词
回忆刘少奇主席访问柬埔寨
·
·
·
·
·
·
·
首页 1 | 2 | 3 | 尾页
·
·
·
·
·
·
·
首页 1 | 2 | 3 | 4 | 尾页
刘少奇研究院版权归龙童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9084857号
Copyright 1997-2015 by www.liushao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