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7月份,我家里写来了一封信说,我父亲得了浮肿病,我弟弟和我妈妈也得了,我爷爷病得快要死了,家里连买盐吃的钱都没有了。我主要记得这些话,信已经没有了。收到信的第二天我就向厂里请假,回衡阳的老家。在路上,我亲眼看见很多生活极为苦的事情。当时,不单单是营养不够,当时青壮年劳力才吃半斤米,半劳动力只有4两米,绝大部分的人因为没有饭吃,得了浮肿病。
我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当时我父亲得了浮肿病,手脚、脸都肿了,我母亲也得了。到家的第二天,我就去看爷爷,当时我爷爷病得快死了,连人都认不出来了。我爷爷睡在床上,他不认识人了。我母亲说,桂阳回来看你了。他不认识我了,他就到床里摸,说我的餐票呢,当时是吃公共食堂,他到床里面摸餐票。我没有停留多久,就到我叔叔家里,当时他有四个儿子,最大的才十一二岁,公共食堂没有什么吃的。我叔叔就想找一些什么吃的给我,他左找右找,找了一点豆子炒给我吃。豆子在锅子里炒,四个儿子都围着锅子说要吃,炒出来之后,我没有吃三四颗,全都给他们吃了。
到了小叔叔家里也没有坐多久,后来到二叔叔家里。我一进门,婶婶在家,叔叔不在家,当时婶婶放了一大堆的野菜,有苦菜叶子,还有芝麻的叶子,凡是能吃的野菜放了一大堆。我当时看见一大堆的野菜,说婶婶家里还养了猪,她听我这样说,说这些是给人吃的,她说昨天晚上,你弟弟放学回来,大哭一场,说没有吃饱,我今天就多煮一点,给他吃。后来,她到食堂里端了一些饭,我早上出来的时候没有吃饭,端了两碗饭,大概是三两米一碗,那个时候,我们都是吃糙米,放了很多水,米很少。当时,我吃了这碗饭,在二叔叔家里睡了一晚,第二天回了娘家。
我现在这个母亲是继母,我自己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在我不到十一二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我母亲就讲,我父亲得了浮肿病,很严重,在家里没有饭吃,叫我把父亲接出去。那个时候我们在厂里,因为我们是体力劳动,所以有一定的粮食吃。我把我的父亲接了出来。从我家里到我工作的地方还有100多里,在那个地方等车要等很长的时间,在买票的时候,有一些青壮年男的个子高高大大的,那是6月份,连上衣都没有穿,都穿着短裤,肚子肿得很大,脚肿得很大,很远就听得见他们的肚子咕咕叫。不知道谁吃了点西瓜,有一些西瓜子在地下,那些西瓜子已经深陷在地上了。那个女的大概30多岁,就用指甲把那些西瓜子挖出来,全都吃了,可以想象那时饥饿的程度。
我父亲没有吃饭,我就想到外面去买点东西给父亲吃,我找了半天没有找到东西买。
这天到了我工作的地方,我父亲就在我家里住了大概十多天,要双抢了,我父亲要回去了,我丈夫就把我的父亲送回家了。
自从我看到农村的生活状况后脑筋里就在想,总想用一些办法把农民的生活状况反映到中央去,让中央领导知道农村的生活局面,采取一个什么样的方法,来解决当时农村的生活处境。我这个人家庭出身很苦,从小没有母亲,没有读多少书,只有高小的文化,没有想出什么好办法,就等到我丈夫出去,不在家,我就出去买了一些纸。第一张纸是这样写的:毛主席、共产党、中央各首长,睁开你们雪亮的眼睛,救救农村广大农民的痛苦生活。农村吃野菜,吃树叶,吃糠,得了水肿病,肿了脚、肚子、脸,他们的痛苦生活是建立在人民公社上。当时对人民公社认识不清,就把这些问题和困难归纳到人民公社造成的。说人民公社是阻碍社会主义建设的高山,要打倒人民公社。
我是7月13日晚上写的,我写的时候有思想准备,准备到北京去反映情况。13日正好银行存了100元钱的定期存折到期了,所以我到银行里把100元钱取了出来,留下了30元钱放在家里,我带上70元钱,再加上这些写的标语,24日的早晨到郴州,转车,从广州开往北京的直快车,我搭了上去,26日的早上到了北京。这就是当时的经历。我没有和我的丈夫商量,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没有同任何人讲过。
当时我走的时候,思想上要说没有准备,还是有一点准备的。我给我的丈夫留下一张条子,是这样写的:李伯福同志,我已经远离家乡,我为挽救全国人民的生活,献出我的力量,也可能献出我的生命,望你把儿子抚养成人。当时儿子是一岁多点。把条子写好之后,就用玻璃杯子压在桌子上,30元钱留下了。儿子那天早上送到托儿所去了,我是这样离开的。
到了北京,是八九点钟的样子。下车以后,我想买一点东西吃,找到一家饭馆,还没有开门。我见三四个人在那里等,我也在那里等,想买一点东西吃。后来来了十多个人,服务员出来说,我们这里吃饭要就餐票,不然就吃不到饭。我根本没有,我们这些人都离开了。我还想买一点东西吃,就到面铺去买点吃的,我也想买点面吃,一个女的服务员,中年人,胖胖的,她说,我们这里的面是五毛钱一碗。我那个时候心里不太舒服,吃了一点吃不下去了,我就出去了,门口还有叫花子,我就把面端到门口给他们吃了。
结果那一天,我没有吃什么东西。当时我还不知道国务院的名字,只是晓得中央政府。离开面馆后,我觉得我的目的还是要去找中央政府,就到街上去问,问这个不知道,问那个也不知道,我后来到了天安门,那个时候进天安门不用买门票,我也进去了,我以为国务院在天安门里,我就进去找了。里面是故宫,没有找到。
那一天我问了十几二十个人,很多人都不知道中央政府在哪里。后来问到一个交通警察,他说你是找中央政府,你应该说找国务院,我说对对,我就找国务院。他就告诉我,说国务院从这条街往前走,看见一个横街,就往右手转弯,再走一段,再往左手转弯,国务院在那里。这时已经是下午了,到了那条街上,看见有国务院的管理局,我就进去了,我以为是国务院。那里人告诉我说,这里是国务院管理局,不是国务院。我出来了。当时那个地方有一个大门,两边是人行道,当时有岗哨,中间的大门是背着枪站岗的,一边一个站岗的。小门是一个人站岗,当时是解放军站岗。我就去问他,他讲,我这里住的是部队,不是机关。我相信他了,不是机关,我又离开了,又去问别人。找来找去,已经是下午了,太阳已经快落山了,一天都没有找到,心里有点着急了,后来就看到那里有一个公园,叫北海公园,我就进去坐着休息了一下,那个地方有一个老人在那里浇花,我就问他,说国务院在哪里。他就说,那边门口很高的地方就是国务院。
听了老人家这样告诉我,我就有把握了,那里就是国务院,因为他对北京比较了解。这个时候,大概是六七点钟了,太阳已经落山了。到了老人家说的地方,我就把我写好的标语拿了出来,因为在家里带了一点白的胶布,撕开成几小条,贴在标语上。因为墙在外面一点,我在贴的时候,警察看不见。我在贴的时候,街上也没有人过路,也没有人看,有一个小学生,已经放学了,当时他看了一下,就走了。我贴好了之后,就到岗哨那里去说,你们去看看那里有什么东西,当时他们也没有怀疑我是贴了反动标语。他看了之后,就惊了一下,说这是谁贴的?我说我贴的。当时他拿了下来,就把它拿了进去。他叫我走,我没有走。大概是十多分钟,从里面出来个人,就把我叫到大门的旁边去,大概是接待室。就问我的姓名和住址,我就真实地告诉了他。当时有两个人问我,有一个问了我之后,就出去了,又有一个人出来问我了。后来里面开了一个小车子出来,就把我送到西城公安局,公安局就把我给关了起来。
关了六天的时候,因为当时还通知了我工作的单位鲤鱼江电厂,保卫科去了一个干事,到北京把我带回到郴州的公安局。在北京的时候,每天都提审,我都是这样回答,没有其他新的东西,都说这件事情。到了郴州后,那些材料都被转到郴州了,只问过两三次,那个时候,因为我年纪轻,没有历史问题,也没有家庭政治问题,也没有社会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就比较的简单了。到了9月份,郴州就判了,判了五年有期徒刑。作为现行反革命,写了反动标语,反对人民公社,人民公社好是毛主席提出的。
到了11月,告诉我说,要我回去。我说判了五年徒刑,还不到三个月的时候,就叫我回去,我觉得很奇怪。那个时候我没有做什么事,也没有通知我回工作单位,我就在家里呆了一个月。那个时候,我不是电厂的职工了。
到党委办公室,王县长来了,厂领导介绍说他是谁。当时他给我讲了很多道理,说我的方法不对,作为反映农村的情况,是对的,但是采取的措施是错误的。讲了很多的大道理给我听,后来说,政府现在不判你的刑了,工作可以恢复了。后来王县长跟我们厂的厂长、书记到我们家里来了,坐了一坐。这是第一次给我平反。
给我平反的时候,我的大女儿还没有生。在1961年的7月26日,原湖南省委张平化书记亲自到郴州,郴州地委书记就和张书记到电厂来了。他们通知我说,说省里要来人,叫我不要出去。两个书记到厂里,就在党委会议室开了一个座谈会,厂长、书记,还有我,还有车间的支部书记、主任,还有我班组的班长,还有保卫科的科长,大概十几个人参加了会议。张书记很客气地说,本来刘主席要来看你,我看他老人家这么大的年纪,还是我替他来。刘少奇到湖南是1961年的4、5月份,7月份的时候,刘少奇已经回了北京了。这算是彻底的平反了,我就回电厂工作了,把我原来的工资和待遇都恢复了。其实早就恢复了,在王县长来通知我的时候。
现在讲实在话,当时刘少奇亲笔的指示我没有看见,只是说中央下的指示,给我平反,我还不晓得是刘主席亲笔写到湖南省委。这个批示是我在“文化大革命”的高潮中,在小报上登出来的时候才看见。我当时也没有什么很怕,说刘少奇倒了,我要跟着倒,我当时没有想到这一点,作为老百姓,自从给我平反之后,我也没有做过什么坏事,我相信不会怎么样。后来到“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就把我给揪了出来,我吃了很大的苦。
当时说我是刘少奇的黑爪牙,其实这些话,根本是挨不着我的边。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是刘主席亲笔写批示到湖南省委,他们也没有实实在在的把这些事告诉我。张书记到电厂的时候,也没有说明,只是说刘主席要过来看。
被揪出来之后,就是批,挂牌子,把我整得要死。1968年的5月份揪出来,9月27日的时候,又把我送到县公安局去,在那里关了好几个月。9月关进去的,到了春节时还没有判。根据我的案子,不应该再判刑了,因为我没有参加任何的组织,也没有任何的派性。当时要判我的刑,那是1969年的3月份。1968年的9月份送到县公安局,一直到1969年的3月份才判,判了我10年,我觉得很不服。接到判决书的十天之内可以上诉,我当时上诉,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那个时候,是军管小组,大概十多天,就把我送到监狱里去了。“文化大革命”结束我才放出来。
到了1988年,因为后来我知道这件事情是刘主席亲自给我平反的,这个恩情不小。我打听了这些消息,在电视上也注意收看,说刘主席1988年90岁,在花明楼修了纪念馆,还要立铜像,我决定要去。我们是11月22日从家里出发,当天就到了长沙,下火车就搭了汽车开往宁乡县。到达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没有车到花明楼去了,我们休息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我们搭了去花明楼的汽车,大概是上午11点钟的时候到达了那个地方。纪念馆还没有开放,我就去了纪念馆,想进去看。当时纪念馆的工作人员不让我进去,我就把我的介绍信给他看,说我是专门为刘主席纪念馆来的,我要进去看。他说还没有开,就不让我进去。我说,刘主席对我恩重如山,我非要进去看不可。那个馆长叫谢馆长,他听我这样讲,就走过来,我把我的经过告诉了他,他可能了解一点我这个事,就安排了一个讲解员专门带我从第一个展览室看到最后。在看的时候,我看到刘少奇用过的东西,他的笔架,还有戴过的帽子,还有穿过的衣服,还有坐过的汽车,还有照片。我看见这些东西,止不住就哭了,这个人后来这样死了,也是不明不白了。后来,也有一些当兵的人,走在我们的后面,他们看见我这么哭,就来问,这是谁,哭得这么伤心?后来馆长就告诉他们,说我是刘桂阳。这是23日这一天。
快10点多钟,中央领导坐小车子就到了,那个时候,王光美、杨尚昆去了,后来广播里宣布开馆典礼开始,我站在那里看,看完了之后,那些人就出来揭幕,我就跑到铜像这边来,很多人在那里,挤得满满的。我隔着很远,看见了王光美还有她的子女把铜像上的布拉了下来,然后会议就结束。那个时候纪念馆开着门,下午我又进去看了。 那天,我买了一对大红蜡烛,还买了一千响的鞭炮,还买了一包香,还买了一点纸钱。那天晚上,到了快7点多钟,那些人都全部离去了,我就和我丈夫在铜像面前,把蜡烛点起来了,把鞭炮放了,把香点起来放在铜像的面前,我就去拜了。作为老百姓来讲,没有别的办法来表达对刘主席的思想感情,就只有这样的表示了,想起来这些事情,就哭了。就在这个时候,就有两个男的,大概四十多岁,看样子是国家干部的样子,从那里过了,当时天已经很黑了,他们就过来问,说刘主席是你们的什么人?我就说他是我的恩人,也不是什么亲戚。他们说,是不是救了你?我说对对。后来他们说,他不仅救了你一个人,还救了全国人民。他们没有说什么,就走了。活动搞完了之后,我就回来了。
刘主席是一个国家主席,作为他这位主席来讲,对人民很关心,作为我一个最普通的老百姓,在1960年,当时说来是犯法了,他叫一些干部去农村了解,我当时写的东西是实实在在的,以后他写了指示为我平反。在“文化大革命”中,我虽然吃了大苦,我失去了唯一的儿子。当时来讲,我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犯了大事,一个国家主席能写批示亲自为我平反,我感到很幸运。作为刘主席来讲,他是和人民心连心的,因为1961年他来湖南,亲自来体验农民的困难生活。我作为老百姓,对刘主席表示一些尊重和怀念,在我的思想上,我对他感恩不尽。
(刘桂阳,原湖南省郴县鲤鱼江电厂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