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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选集》
 
用新的态度对待新的劳动
(一九三四年三月二十日)

苏维埃〔6〕革命,把几千年来封建地主霸占的土地转给了农民。虽然革命在今天的阶段上还没有剥夺一切资本家的私有财产,但是我们已实行工人监督。苏维埃与广大工农劳苦群众已经大规模地组织了苏维埃的工厂企业和合作社企业。农民们和苏维埃企业、合作社企业中的工人们,他们在以前是为地主资本家工作,现在是头一次为着自己工农劳苦大众而工作。
  目前,在苏维埃革命的国内战争环境中,工人阶级一切福利的基础,是革命战争的彻底胜利,是苏维埃政权的巩固扩大和在全中国取得胜利。“一切服从于战争”,即是一切服从于工人阶级全体的长久的利益。这就要求国有企业与合作社企业中的工人职员们,为着战争,为着苏维埃的胜利,为着工人阶级全体长久的利益,而自觉地努力地工作。因为苏维埃企业与合作社企业的发展、巩固与生产力的提高,是直接关系于战争的胜利,关系于工农劳苦群众生活的改善,而且这是准备着将来革命向社会主义转变的经济基础。
  国有企业与合作社企业中的工人、职员们!你们该记着,你们现在再不是为地主资本家而劳动了,而是为工人阶级自己、为人类的最后解放而劳动着。这种劳动的性质的变换,是我国历史未曾有过的最大变换,你们应该用新的态度来对待新的劳动。
  在国民党〔5〕、地主资产阶级政权的统治下,工厂、矿山及一切生产交通工具,是拿在资本家、地主或国民党政府的手里。资本家、地主为着他们少数寄生虫穷奢极欲的生活,强迫工人饿着肚子牛马似地为他们劳动,生产利润。在这种情形下,工人为着吃饱饭,为着工作与生活条件的改善,而反对工厂主,反对剥削者寄生虫,不惜采用罢工、怠工及各种带破坏性质的手段,是完全应该的,必要的。但是,在苏维埃政权下,苏维埃的工厂企业与合作社企业,是工农大众所共有的财产。它不是为着剥削工人、生产利润去供养一部分寄生虫,而是为着供给战争,为着供给工农大众的需要,为着创造人类最大的幸福而生产。因此,国家企业与合作社企业中的工人、职员,应该爱护自己的――民众的工厂企业,把自己所有的技能与天才贡献出来,为着发展和巩固苏维埃企业与合作社企业而斗争,而努力生产。
  我们国有企业中的工人,大多数能够了解这一点。他们用了新的态度来对待新的劳动,他们感觉到现在是为着自己而工作了,很大地发挥了他们的劳动热忱,创造了劳动的新形式――生产竞赛、生产突击队、义务劳动,及为苏维埃与合作社工作而自动减低工资等。他们了解这不是为着哪个生产利润,而是为着战争,为着工人、农民自己,应该如此地去劳动。但是,在国有企业、合作社及其他为苏维埃、红军工作的工人中,还有一部分人没有了解这一点,他们还是用旧的态度来对待新的劳动,用旧的观念来看待民众的工厂与财产。他们对待苏维埃的、合作社的工厂与财产,和对待资本家的工厂与财产一样:少做些工,做得坏些,偷点把子懒,拿些公家的东西自己用,随便损坏公家的东西,为着不满工厂个别负责人不当的处置而实行怠工,不守厂规。这样的人,在我们工厂中还是不少的。这些人还是用旧的习惯的观点来对待苏维埃的工厂与财产。甚至还有反革命的地主富农分子和他们的走狗,在工厂中进行各种破坏――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大批浪费材料,生产大批坏货,煽动工人罢工、怠工等。
  “为自己的劳动取代强制的劳动,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更替”〔17〕。几千年以来的旧习惯,要在艰苦的长期的教育与斗争中才能消除。因此,国家企业、合作社企业中的工会与觉悟的先进的工人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教育工人用新的态度来对待新的劳动,提高工人群众的劳动热忱,发挥工人群众的创造性,同旧的习惯作斗争。
  工会与觉悟的先进的工人,应在每一个具体的问题(即使是细小的问题)上,来实现这种教育与进行这种斗争,把工人组织到自觉的生产竞赛的队伍中来。应该拿住一个工人无故迟到十分钟的问题,一个工人拿公家的木炭去烧私菜的问题,某几个工人偷懒不能完成生产数量的问题,以及其他各种坏现象,在工人大会上,在墙报与报纸上公开指出来,批评他们,教育群众。
  在国有企业中,必须与破坏劳动纪律、违犯厂规、偷窃公共财物、浪费材料及怠工偷懒的现象进行坚持的不调和的斗争。把那些最坏的分子的名字,写到黑板上去,甚至把他们赶出工厂,放到监狱里去。因为他们有意破坏神圣的公共财产,他们是民众的敌人。
  把那些真正的突击队员――劳动的英雄们,列在红板上去!极大地在群众中奖励他们。因为他们是革命战争中生产战线上的先锋与模范。
  打击最坏的分子,奖励模范的好的工人,是为着教育广大的群众用新的态度来对待新的劳动。使得工人群众了解民众的公共的工厂与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了解工人阶级全体的长远的最大的利益在哪里,了解共产主义的真实的意义在哪里。对广大的群众进行教育,才能更顺利地组织与提高群众的劳动热忱,为自己为苏维埃为革命战争而努力工作。
  *一九三二年冬,当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的刘少奇从上海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本文是为革命根据地的工人写的,原载中共苏区中央局机关报《斗争》第五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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