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7月的一天,在北京中南海北门口墙上出现了“打倒人民公社”“消灭人民公社”“铲除人民公社”和“中央首长们,你们睁开雪亮的眼睛到下面去看一看吧。”等标语。贴这个标语的是一位20多岁的女青年。她操一口湖南话若无其事地向哨兵讲:“这是我贴的,你去报告吧”
这种行动,在当时看来是“反动至极”甚至还“很嚣张”。哨兵立即向上级作了汇报。很快,北京市公安局来人将她带走了。
在公安局里,公安人员又从她的书包里搜出了六条写好的标语。审讯中,她对自己所作所为毫不隐瞒。她说:“现在,农民的生活苦极了,这些情况只要能让毛主席、党中央知道,能尽快改善农民生活,把我枪毙了也心甘情愿,死而无悔。我知道贴这样的标语一定会把我当反革命抓起来的,我也早已做好了坐监狱的准备……”
我父亲看了公安部门关于这位女青年的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后,在公安部门的报告件上批示:“不要匆忙判她的罪,先送回原籍,调查一下她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然后再作处理。”
经查,这位女青年名叫刘桂阳,共青团员,是湖南省郴县鲤鱼江电厂的运煤工人。6月份她回家探望因缺粮而患了浮肿病的父亲,发现全村的人都在挨饿,而且许多人都患上了浮肿病。昔日可爱的家乡,今天变得如此贫穷冷落,实在惨不忍睹。她难过,她气愤,难道报纸上广播里每天宣传的人民公社好,全国农村形势一片大好就是这样的吗毛主席、党中央知道这个情况吗知道我们湖南农民忍饥挨饿,被疾病折磨的困苦情况吗不,他们不会知道我们这个偏僻封闭的小村庄的情况的。我要想办法叫毛主席和党中央知道这个情况,解救这里忍饥挨饿挣扎在生死线上的父老乡亲。
她下定决心,含泪告别了生她养她的家乡,给她爱人留下一封信:“准备献出生命为民请愿”。然后装好她已经写好的几条标语,怀着极其复杂的心情踏上通往党中央和毛主席所在地——北京的列车。
这就是事情的经过,而且经过当地有关部门调查证明她反映的情况是属实的。但,郴县人民法院还是判她5年有期徒刑。
我父亲看到这个处理结果后,很不满意地说:“既然她反映的情况属实,为什么还把她当反革命分子判刑真正的反革命能这样舍命请愿吗当然,她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但我们要看其实质嘛”随即把这个报告又批给湖南省委,请省委再次进行复查。
刘秘书说:“时隔不久,湖南省公安厅送来了复查报告:‘刘桂阳到中南海大门前贴的标语,有些内容是反动的。但鉴于她本人过去一贯表现是好的,她贴标语的动机,不是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对她可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由原判单位撤销对她的判决,予以释放,并与她原单位协商,仍留在郴县鲤鱼江电厂工作,也不要歧视她。但要对她进行耐心的批评教育。’”
我父亲对这个报告很满意,并作了批示:“同意湖南省公安厅的处理意见,并建议湖南省委张平化同志亲自找刘桂阳谈一谈,一方面适当鼓励她敢于向党中央反映情况的精神,另一方面也批评她对人民公社在认识上和做法上的错误。”我父亲还深有感触地对刘振德同志说:“人民敢于讲真话,敢于向上级机关乃至中央反映真实情况,这是对我们党的信赖,也是我们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基础。我们可不能叶公好龙。如果有几条标语就动摇了人民公社,那就说明人民公社已经丧失了存在的基础。当前处理好这样的案件,是有普遍意义的。”
还有一个案件,也是当地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
1961年我父亲回故乡炭子冲调查时,群众对齐海湘案件反映强烈,认为政府给他判刑太重了。
经过调查,齐海湘过去家里很穷,下煤窑挖过煤,当过长工,是个加入过会道门的一般道徒。前些年得了重病,由于他迷信思想浓厚,求神治病,乞求用神的力量解除自己的痛苦,减轻疾病的折磨,得以康复。他的这些所作所为,被干部发现,司法部门以他复辟反动会道门的罪名将他逮捕,并判处8年有期徒刑。不久因病死在狱中。齐海湘的家属对这个判决一直不服,群众对他也非常同情,议论纷纷。
我父亲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把湖南省公安厅李厅长找来说:“请你马上去查一查,齐海湘事件是不是这么回事。我们人民政府要对每个公民的政治生命负责。人死了也要搞清楚,要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当事人死了,还有子孙后代嘛我们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绝不能拿人的生命开玩笑,更不能草菅人命”
省公安厅的同志经过充分调查和反复核实,证明群众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家属的不服是有道理的,司法机关确定是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我父亲听到这一报告后,指示:“立即在该大队当众进行平反,向家属道歉并做好工作。”
这件事,对司法机关的干部是一次很好的教育,使广大群众对党更加信任和拥护,对家属是一个很好的安慰。
刘振德秘书回忆说:“还有一件事,给我们留下的印象更深。”他说:“我们在天华大队时,群众向少奇同志反映说:天华大队在1957年2月间,死了一头耕牛。剖腹之后,在牛肺内发现有一根三寸多长的铁丝。大队干部没有作认真调查,就武断地说,铁丝是饲养员冯国全钉进牛肚子里的。便以破坏耕牛罪定了案,并将冯国全批斗得死去活来。但冯矢口否认,一直不服。”
“少奇同志知道此事后,便对李强同志湖南省公安厅厅长——笔者注说:‘请你们把此案件再复查一下。要从多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不仅要查当事人,还要向老兽医和专门学过这种医学的人请教。你们想想看,牛皮那么厚,牛劲那么大,它就能俯首帖耳地让人将铁丝钉进自己的肚子里你们查清后给我写个报告,好不好’‘好’,李强用坚定的口气回答,并对少奇同志的分析连连点头表示同意。”
“少奇同志回到北京后不久,就收到了湖南省公安厅的报告。报告说:‘原来这头耕牛是长沙县清田大队的。当时牛的主人的一个10岁男孩,因年幼无知,出于好奇心,用青草包着一根铁丝喂了牛。从此这头牛就逐渐发生腹泻等症状。当时有经验的兽医说,这是吃下铁丝的现象。后来他们把牛卖到湘阴县桃花大队。1956年6月天华大队又从桃花大队把这头牛换回来,几个月后就死了。牛的肺内确实有一根三四寸长的十八号铁丝。但两端是圆形的,证明是从嘴里吞进去的。因为长时间损伤胃壁,最后穿过胃壁和横膈膜刺入肺的下部而死亡。原来认为是从胸部直接插入肺部或从鼻子插入气管而进入肺部的说法都是不能成立的。”
“我将这个报告送给少奇同志后的第三天,他突然问我:‘牛是不是反刍动物’‘是啊,我们家乡的土话叫倒嚼。’我回答。”
“少奇同志透过这个案件,察觉到我们司法机关的某些同志在办案时存在着粗枝大叶、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如果不引起重视,将会酿成更大的错误。他沉思良久,然后在湖南省公安厅的报告上作了如下批示:
‘此件发至县以上公安、政法部门阅读,对各地几年来所有由于死牛的胃内、肺内发现铁丝、铁钉等而定为破坏耕牛罪的案件都要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以便使我们的结论都符合实际情况。牛是反刍动物,吃草不嚼就吞下,因此铁丝、铁钉等混入饲草内,牛是可以吞下去的马和猪就不能吞下去。牛在吃草时可能把掉在青草上的铁丝、铁钉吃进去,也可能由于饲养员的疏忽,饲草内混入铁丝铁钉被牛吃进去,也可能是坏分子故意把铁丝铁钉放进草内被牛吃进去。牛在吃进金属后,有经验的兽医可以诊断出来,可以进行手术取出治好。从死牛的胃内和肺内发现铁丝铁钉等物,有的是破坏案件,但并不都是破坏案件,更不能肯定当时的饲养员就是耕牛的破坏者。因此,各地如有类似这样的案件应由各地公安、政法机关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刘秘书最后感慨地说:“对人民、对党的事业,这是何等高度负责的精神啊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少奇同志能以小见大,能从局部出发而指导全局工作,这种工作作风谁能不敬佩”